11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65人。记者留意到,广东有4例违规“挂证”上黑榜。
所谓“挂证”,是指执业药师把自己的执业药师证借给需要开店的药房,充作其驻店的执业药师,但是本人却不在这里上班。“挂证”会导致药店中上演只见证不见人的“影子药师”场景。
执业药师缺口大
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技术门槛和行业道德的,为公众用药安全的提供基本保障。
早在2012年,《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就要求,药店在2015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不过,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再度发布通知表示,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因此未来五年执行从业药师过渡政策,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但仍强调新建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数量有多短缺?据悉,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35万余人——这意味着还难以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执业医师考试的门槛高,难度大,而拿到证件的医师又不一定会到零售药店工作,另一方面,这几年药店发展超速,门店越开越多,造成了执业药师人才供不应求。”广州一位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执业药师成了众多药店追捧的“香饽饽”,甚至延长出了“挂证”“租用”等灰色行为。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药店“租证”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
食药监总局加大打击力度
针对“挂证”现象,国家食药监的打击力度整治加强。据了解,为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行为,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中,加强了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食药监管总局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其余省份的情况,后续汇总予以通告。
记者注意到,此次上黑榜的65个挂证的药师中,有4个在广东。上述连锁药店老板告诉记者,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连锁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工作还是比较完善的,但在一些小单体药业,药师的情况不容乐观,越往下走,城镇乡村的药店的药师越紧缺。
该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食药监总局对“挂证”现象的通报,对于行业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可以说是整治的开端,有助于药店管理质量体系的整体提升。
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上述“挂证”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下一步总局还将继续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